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稿时间:2025-10-16 【 字体: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10151500在珠海市高新区北城东三路88号1栋华润银行大厦3楼301会议室召开。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席,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9席,代表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22,942,447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7071%。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和其他有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决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比例(%)

股数

股数

议案一、关于选举袁志忠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422,942,447

100

0

0

通过 

议案二、关于选举李韬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422,942,447

100

0

0

通过

议案三、关于选举单凯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422,942,447

100

0

0

通过

议案四、关于机构变更事项的议案

8,422,942,447

100

0

0

通过

议案五、关于修订《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422,942,447

100

0

0

通过

上述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全票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江苏世纪同仁(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2025年第二次临时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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