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3月16日15:0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截至2015年3月15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可列席会议。
(六)会议地点: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346号华润银行大厦3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二)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艾东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何志奇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尹凤兰女士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股东股权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股权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股权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登记时间:2015年3月16日14:15-14:45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346号华润银行大厦3楼301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6-8121073
邮编:519015
(二)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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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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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选举艾东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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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选举何志奇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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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选举尹凤兰女士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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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弃权”、“反对”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权证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机构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