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本行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期限3年,贷款金额5亿元。
南网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2025年12月24日,南网公司在本行办理了一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期限3年,贷款金额4亿元。现因业务需要,南网公司拟向本行新申请一笔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金额1亿元。
截至本报告日,本行最近一期资本净额415.05亿元。前述已办理的4亿元贷款与本次拟新增申请的1亿元贷款,合计交易金额为5亿元,已超过本行最近一期资本净额的1%。根据关联交易审慎管理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行认为该笔业务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需经本行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南网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南网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网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部位于广州。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南方区域电网,供电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及港澳地区,服务人口约 2.73 亿,供电面积约 100 万平方公里。核心业务为输配电,同时发展新兴业务、国际业务与金融业务,承担 “西电东送” 国家战略任务。在超 、特高压直流输电、柔性直流、大电网安全控制等领域技术领先,连续多年获评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 A 级,位列《财富》世界 500 强前列,是全球复杂交直流联网大电网的重要运营者。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南网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南网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化原则运作,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二)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行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