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受理征信异议的渠道和回复方式公告如下: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行报送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您可以按照以下渠道向我行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一、受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可直接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880-0338或0756-96588办理,或搜索微信服务号“华润银行”,在屏幕下方选择“发现”-“在线客服”,在工作时间9:00-21:00输入“转人工”。
(二)线下渠道
可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经办机构网点现场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交征信异议申请。详细营业网点信息可在我行官方网站查询或可通过微信服务号“华润银行-发现-网点查询”查阅获悉。
二、征信异议所需材料
(一)个人征信报告存在异议时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备查;2.《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原件;3.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4.其他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合同文件、司法文书等)。5.若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除上述1-4项申请材料外需额外提供委托人本人签署的《个人异议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企业征信报告存在异议时需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备查;2.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原件;4.企业信用报告;5.其他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合同文件、司法文书等)。6.若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提交上述1-5项申请材料外额外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
三、处理时效及回复方式
我行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核查结果书面答复您,请您注意查收。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经办机构,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80-0338或0756-96588。
温馨提示:对征信异议处理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通过银行官方渠道维护自身征信合法权益,切勿委托或通过第三方非法机构处理,警惕“代理维权”“征信修复”等骗局,避免泄露个人信息,造成财产损失。
特此公示。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