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珠海华润银行日日润金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公告

发稿时间:2021-05-20 来源:华润银行 【 字体:

尊敬的投资者:

我行拟对“珠海华润银行日日润金理财计划”的产品合同进行改版更新,根据本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对合同中约定的产品类型、产品收益模式、理财份额确认、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条款、投资范围、费率结构、到期日、巨额赎回等条款进行调整更新。该等调整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运作情况,进而对投资者在本理财计划中的份额权益产生影响,请您务必关注,并仔细阅读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充分理解该等调整,如有任何疑虑,请及时与销售服务机构联系。该等文件的修订自2021525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以上修改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可选择在生效日前行使赎回权利;逾期未赎回的视为同意并接受前述调整。

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产品类型调整

本理财计划原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次调整为“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详细可见新版说明书。

二、产品收益模式调整

本理财计划原展示“理财年化收益率”,本次调整为“七日年化收益率”和“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详细可见新版说明书。

三、新增理财份额确认

本理财计划新增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理财份额确认方式,详细可见新版说明书。

四、新增业绩比较基准

本理财计划新增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详细可见新版说明书。

五、新增估值说明

本理财计划新增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方法等说明,详见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估值”。

六、到期日调整

本理财计划原产品到期日为“20211231日”,调整为“不设固定到期日,但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根据情况终止本产品;并新增“产品终止情形”的说明,删除原“提前终止”的说明。

七、投资范围调整

原条款: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由珠海华润银行根据投资者的委托进行投资,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的投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现金、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其他信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资产、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其他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等)的资产管理计划、信贷资产流转平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

珠海华润银行对所投资金融工具设置相应的投资比例,通过管理投资比例,以获取预期收益。

投资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

0-20%

货币市场工具

10%-100%

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信贷资产流转平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10%-100%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不在上述区间,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珠海华润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区间。

修改后: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及其他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工具类

 

80%-100%

债券类

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其他资产

0-20%

八、费率结构调整

原条款: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0.5%/年,根据理财产品规模,按日计算,定期收取。

托管费年化费率:0-0.02%/年,根据理财产品规模,按日计算,定期收取。

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收取投资管理费。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超出参考理财收益及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等规定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投资管理费。如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的实际收益扣除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等规定费用后的净收益低于参考理财收益,则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修改后:产品托管费:0.003%/年;销售手续费:0.20%/年;

投资管理费:0.25%/年;若本产品投资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含),管理人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运营服务费:0.005%/年;

浮动投资管理费:扣除产品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托管费、销售手续费、投资管理费、运营服务费)后,若本产品投资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含),管理人不收取浮动投资管理费;若投资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超过部分作为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

九、巨额赎回条款调整

原条款:1)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的任一理财交易日,若理财产品当日申赎净额(赎回金额-申购金额)达到或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理财交易日理财产品总金额的20%时,即认为是发生了大额赎回,此时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拒绝超过部分的赎回申请,并在下一交易日恢复正常的产品赎回。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如仍需要赎回,需在下一个理财交易日重新提交赎回申请(除非珠海华润银行以公告的形式对此规定进行变更);

(2)当连续两日发生大额赎回、市场出现临时性流动性紧张或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流动性管理的有关情形下,珠海华润银行有暂停产品赎回的权利,并保留择机恢复产品赎回的权利。

修改后: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珠海华润银行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珠海华润银行可暂停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珠海华润银行将在下一个开放日通过官网或其他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客户可根据珠海华润银行披露的开放日重新提出赎回申请。

十、其他上述未列出条款表述新增及调整详见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润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华润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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