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我行将增加投行远期购买承诺费收费项目,收费对象为对公和投行客户,服务内容包括对企业资金在内的非金融机构资金承担远期购买承诺义务,收取相应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明细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远期购买承诺费
对公/投行客户
1%-3%/年
注:上述收费标准将于2015年5月1日启用。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亲临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 96588垂询。
特此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珠海华润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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