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我行将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承诺费收费项目,收费对象为对公客户,服务内容包括银行作为承兑行基于风险敞口占用对承兑汇票出票人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明细 |
适用客户 |
收费标准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承诺费 |
对公客户 |
按(承兑金额-保证金)*费率*承兑期限/360 费率标准根据客户评级、保证金比例和综合贡献核定,最高4%/年。 |
小微客户免收。 |
注:上述收费标准将于2015年5月1日启用。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亲临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 96588垂询。
特此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珠海华润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