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2014年8月1日起,我行零售客户服务定价基础定价调整如下。
一、调整项目及服务定价
(一)社保卡账户免收每月前两笔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二)除信用卡、贵宾账户外,客户可申请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
(三)部分转账、现金汇款、取现的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定价 | 备注 |
| 1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收费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收费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收费15元;5万元以上,按转账汇款金额的0.03%,最高收费50元 | 政府 |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
| 2 |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 将个人客户现金汇入异地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按汇款金额的0.5%收取,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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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 | 通过异地本行柜台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不含信用卡) | 按每笔取现金额的0.5%收取,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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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说明
以上为基础定价调整,相关服务定价优惠仍按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零售客户服务定价优惠政策的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