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对纳税人在2010年~2011年度期间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定级,我行喜获珠海市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人”及2011年度“税收贡献百强企业”两项荣誉称号。
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A级纳税人享有以下权利: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等。
我行同时获得的两项殊荣,表明我行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形象得的广泛认可,对珠海市税收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诚信纳税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后,我行将进一步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推动税务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