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与具备产业代表性公司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在产业中寻找优质企业进行直接投资。
二、目标客户
(一)产业改造升级或新型产业发展优质企业
(二)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一路一带政策支持、当地优势产业的升级、高新技术行业及医疗、教育、旅游、文化产业等朝阳行业相关企业。
三、 项目标准及期限
(一)基金盈利模式清晰、定位明确。
(二)结合上市公司产业链整合,未来可通过置入上市公司退出。
(三)产业基金中可设立与国资关联的混合制改革基金、员工持股基金。
(四)参与主动管理,严格资金监管
(五)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 增信措施
(一)基金投资机构为基金提供回购承诺
(二)承诺基金到期收购未退出的优先投资股权。
五、退出机制
(一)投资标的独立上市
(二)投资标度出售给上市公司
(三)投资机构回购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