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企业资产本身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支持的融资性行为。分为两种模式:
(一)交易所标准化发行:对接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二)私募化发行:对接银行理财、同业资金、外部第三方等资金。
银行在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的可行角色包括:全流程财务顾问、信用增级、最终投资者、资金监管机构等。
注:交易结构和中介机构根据具体项目进行选择和简化。
二、产品优势
(一)有助于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承债能力
(三)拓宽融资渠道
(四)融资金额和资金用途等方面条件较宽松
三、目标客户和项目
(一)企业拥有预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包,并持有该资产一定时间,有良好的运行记录;
(二)企业拥有基础资产完整的法律权利,最好不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转让无法律瑕疵;
(三)基础资产具有高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契约,易于把握现金流入的条件和期限。
四、基础资产
(一)贷款资产(如小额贷款、消费金融贷款)
(二)租赁应收款
(三)应收账款
(四)票据资产
(五)保理资产
(六)收费权(如景区门票、发电收费权、高速公路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
(七)其他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