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双方商定,由出口商(出票人)将其签发的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国外银行(托收行)寄交我行(代收行),要求我行代其向国内进口方(受票人)提示收款的结算方式。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代收业务可减少费用支出,又无须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是一种较有利的结算方式。
流程
(一)我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来的单据,将付款/承兑通知书连同全套单据复印件交给付款人;
(二)付款交单项下的进口代收,付款人付款后银行放单;承兑交单项下的进口代收,付款人承兑后我行放单,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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