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协议存款

一、产品简介

协议存款是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有关监管规定,面向保险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经办机构事业法人等特定客户开办的期限为五年以上(不含五年)的人民币存款。存款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产品特点

(一)存款人为特定机构客户:包括保险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经办机构事业法人等。

(二)存款起点较高:保险协议存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社保基金协议存款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三)存款期限较长:存款期限为五年以上(不含五年)。

(四)条款协商确定: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为特定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

三、适用客户

(一)保险公司。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经办机构事业法人。

四、办理流程

(一)客户与本行协商确定协议存款合同条款,签订《协议存款合同》,约定存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付息方式等事项。

(二)客户按合同约定办理存款存入手续,本行为客户开具存款凭证。

(三)存款到期后,本行将存款本息按合同约定方式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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