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相关要求,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行谨此对前任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本行提供的专业服务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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