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内保函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稿时间:2015-01-13 来源:华润银行 【 字体:

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向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银行服务,我行将调整国内保函项目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具体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明细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备注

融资性保函担保费

对公

0.3%-1.5%/季,最低3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取

租赁保函担保费

对公

0.2%-1.5%/季,最低2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取

付款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预付款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投标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履约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承包商劳动工资支付保函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其他非融资性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诉讼财产保全保函担保费

对公

1-7.5/季,最低1000/

按季收取,不足3个月按一季收

注:上述收费标准将于2015414日启用,原有收费标准同时自动失效。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亲临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588垂询。

特此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珠海华润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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