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机构信用代码证》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发放,请各机构及时办理,以免影响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一)2012年5月31日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应于6月1日——8月31日到基本户开户行申领《机构信用代码证》完毕。
(二)2012年6月1日起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在申请基本存款账户时同时向拟开户行申领《机构信用代码证》。
详情请咨询开户行。
附件:
1、关于申领《机构信用代码证》的通知
2、珠海市机构信用代码证业务指南(机构版)
3、《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填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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