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精神,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对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由我行与客户自主协商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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