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定义
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是指我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在进口商按照授信审批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对减免保证金部分以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为质押对外开立信用证,我行通过控制信用证项下的货权,监控进口商的买卖行为,并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手段而开展的一种封闭式的短期融资授信业务。
二、产品特点
(一)对进口商(即借款人)而言:
1.解决客户向国外出口商采购终端商品或原材料形成的资金需求;
2.较之传统存货融资,将融资前置到增量采购阶段;
3.信用证单据到达后,借款人可付款赎单,也可转现货货押业务延长授信期限;
4.使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有利于争取更优惠的价格条件。
(二)对出口商而言:
1.实现大额销售;
2.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避免买方的信用风险;
3.可利用收到的信用证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三)对于银行:
1.扩大目标客户群体;
2.在无法得到其他抵质押物的情况下,获得变现能力相对较强的质押物;
3.获取保证金,包括初始保证金和打款赎单(货)保证金;
4.增加开立信用证的国际业务。
三、适用对象
(一)进口大宗商品或基础产品,但自有资金相对不足的企业;
(二)企业进口的货物具有合法、标准清晰、性质稳定、便于保管、价格易跟踪且相对稳定、易于变现等特征。
四、业务流程
五、提交资料
(一)开证申请书;
(二)进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提供相应的配额批文或许可证复印件;
(三)进口合同、内销合同;
(四)如需要押汇,须提供进口押汇申请书;
(五)如需转现货货押,须提供《动产监管协议》、抵质押担保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如需)等;
(六)其他我行认为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