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我行直接与境内具备同业拆借资格的金融机构发生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授信范围内,可以和具有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相互提供从隔夜至一年期限区间范围的融资业务品种。同业拆借业务主要分为场外拆借和场内拆借。
二、适用对象
具备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业务特色
我行是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员,拥有成熟先进的资金业务系统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我们将通过合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开展同业拆借业务,满足您的短期资金需求,配合您进行科学的流动性管理。
四、操作流程
场外拆借:经与对手方进行报价、询价并最终确认交易后,双方签订同业拆借合同或以录音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交易,然后进行资金清算,拆借资金在约定起息日期到账。与非全国同业拆借中心成员达成的场外拆借交易需通过人民银行利率备案系统进行报备。
场内拆借:经与对手方进行报价、询价并最终确认交易后,由交易双方通过全国银行间交易系统进行确认交易,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单》作为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拆借资金在约定起息日期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