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贷款

我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打包贷款是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用于购买生产信用证项下商品所需的原材料,或直接购买信用证项下的商品,或支付其它相关的从属费用。此类贷款的偿还来源主要是该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出口收汇款项。

流程

(一)出口商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向我行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贸易合同、正本信用证及相关材料;

(二)审核后我行将打包贷款款项划入出口商账户;

(三)出口商使用打包贷款款项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

(四)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五)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打包贷款款项。

       
     

网站地图| 投诉与建议| 安全提示| 网站声明|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RSS订阅

本网站支持IPv6  © 版权所有 珠海华润银行   粤ICP备10221490号   粤公网安备44049002000599号

华润银行微信服务号华润直销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