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业务

银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买断通常由开证行承诺付款的远期应收款项。福费廷业务在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固定利率的无追索权买断,有效满足客户规避风险,增加现金流,改善财务报表,获得提前核销退税等多方面综合需求。

一、条件

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该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进出口业务经营权,向本行提交远期信用证项下全套出口单据且已由开证行/保兑行/付款行加押承兑。

二、流程

(一)客户与我行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

(二)客户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三)取得对债务人的授信额度或确定转卖后,与客户签署《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四)债权转让:在客户持有票据情况下,将票据背书给我行;在无法取得票据的情况下,签署《债权转让书》;

(五)贴现付款:我行取得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承兑/承付通知,或其他符合我行要求的债权凭证后,扣除贴现息和有关费用后将款项净额支付给客户;

(六)出口贸易项下,为客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供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

       
     

网站地图| 投诉与建议| 安全提示| 网站声明|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RSS订阅

本网站支持IPv6  © 版权所有 珠海华润银行   粤ICP备10221490号   粤公网安备44049002000599号

华润银行微信服务号华润直销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