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保理

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进口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再由我行转让给国外进出口保理商,由我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户管理,并由进口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有助您降低出口收汇风险,扩大贸易机会。

流程


(一)客户向我行(出口保理商)申请叙做出口保理业务,我行审查客户资格,建立客户档案;

(二)我行为客户联系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核定额度,客户接受额度及保理费率后与我行签订《出口保理业务协议》;

(三)客户出运货物后,向我行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发票及全套货运单据必须经我行寄至进口商;

(四)客户有融资需求,可向我行提交《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经我行授信审批通过后,可叙做出口保理项下融资业务;

(五)我行目前开展的是有追索权的出口保理业务,进口保理商未能付款,我行将提供催收服务,若我行已提供融资服务的,我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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