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托收行)接受国内出口商(出票人)的委托,向国外银行(代收行)寄出全套出口单据(包括汇票、发票、运输单据等),由其向进口商(受票人)提示收款,待进口商付款后,由我行解付给国内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托收一般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 /A)两种方式。
一、流程
(一)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客户交单委托书》和全套出口单据,如: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装箱单、产地证、检验证及船公司证明等;
(二)我行审单、寄单、索汇;
(三)收汇解付。
二、提示
(一)客户须提供全套出口单据,向银行提供完整、准确的付款人地址信息及代收行地址信息,明确索汇指示和路线;
(二)出口跟单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审核和寄送单据,请注意进口商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