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适用性落实方法说明

发稿时间:2020-10-27 【 字体:
    根据中国证监会推出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配套规则,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基金投资人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即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我行在基金代销过程中对于销售适用性的评估环节,评估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藉此以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确保投资者与基金产品的适合性。下面分别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及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价依据进行说明。

一、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维度和考察因素

评价维度

参考指标

定性风险

合同规定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条款、标的资产的流动性、投资期限、杠杆情况、产品结构的复杂性、产品估值、同类产品过往业绩与净值波动的历史波动率等

定量风险

依据基金类型采用不同的风险评价指标,如下行风险、整体费用等计算得出的波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期限性风险等

 参照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型的定义和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基金评价中心对基金的分类确定将基金产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价。共划分5个等级:R5R4R3R2R1,基金风险逐次降低。

二、基金投资者风险评测

客户类型

名称

概念涵义

C5

进取型

该类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最高,以获得高收益水平为目标。

C4

成长型

该类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为中高,以获得中高收益水平为目标。

C3

平衡型

该类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为中等,以获得中等收益水平为目标。

C2

稳健型

该类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中低,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

C1(最低类别)

保守型

该类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最低,以获得非常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

按照《指导意见》,基金投资者风险评测问卷设计时充分考虑了投资人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短期风险承受水平以及长期风险承受水平等六大方面,并依据投资人对调查问卷回答,对投资人的各个问题按照投资期限性、资金流动性要求和波动性风险承受立进行评定

 

三、投资者风险与基金风险匹配

基金风险

属性

客户风险

类型

C1

C2

C3

C4

C5

R1低风险

R2偏低风险

×

R3中风险

×

×

R4偏高风险

×

×

×

R5高风险

×

×

×

×

 

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

1.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2.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2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3.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4.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5.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5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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