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现将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选择不转换。
二、 转换原则
客户可将由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基于“央行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 转换时间
2020年4月初开始,原则上至2020年8月31日前结束。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我行申请办理。
四、 转换流程
如您在我行办理的贷款符合定价基准转换条件,我行将会通过官网公告、短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微信银行推送等方式进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服热线96588或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感谢您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