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构成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监事会现有监事7名,其中员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和专业的工作经验,能很好的确保决策质量和监督水平。
董事会、监事会各委员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制订和实施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基础上,发挥其监督、制衡和决策作用,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